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我区贫困地区学生的身体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改善。截至目前,我区有31个县级行政单位实施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包括8个国家试点旗县、23个自治区试点旗县。营养改善计划共覆盖义务教育学校985所,受益学生25.69万人。其中,国家试点旗县共覆盖义务教育学校145所,受益学生4.81万人;自治区试点旗县共覆盖义务教育学校840所,受益学生20.88万人。
从2012年开始,中央财政为中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天补助3块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到2014年,增加到了每人每天4块钱,按每年200天计算。从2017年开始,我区扩大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治区试点范围,在国家对我区8个集中连片特困旗县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基础上,自治区将其它2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旗县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覆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目标。参照国家试点标准,自治区试点提供每生每天4元、每年800元的营养膳食补助,试点所需营养补助资金由自治区和地方财政按照5:5的比例分担。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正在进一步改善全区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提高我区农村牧区学生健康水平。据介绍,目前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的实施已比较成熟,但在自治区试点的实施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来自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份报告显示:地方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落实难度大、部分试点学校食堂无法满足供餐条件、供餐模式及内容有待于优化提升,这是我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自治区将进一步强化试点旗县地方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的责任主体和行动主体意识,明确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推进政策及经费保障。进一步妥善解决试点旗县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加强各级各类培训、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有效缓解学校公用经费负担。进一步完善各级学生营养办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统筹协调食堂建设项目和资金,加大学校食堂建设力度,逐步改善供餐条件,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供餐进程。进一步加强相关培训力度,积极开展专兼职营养师及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强化营养食谱的科学指导,加强营养健康教育,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经费等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下一步,我区考虑将26个自治区级贫困旗县也纳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逐步推开。同时,要注意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两个安全问题,真正把好事做好,专注于学生的营养与健康,让他们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