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入股)等行为;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实施集约节约用地评价和农用地与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负责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负责建设用地置换的监督管理工作。
陈万选 刘斌 庞国平
0471-4213905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