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1号令)以及《国土资源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第62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乙、丙级单位资质申请新立、延续、升级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清单
(一) 资质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对人员、业绩、设备、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业务手册和管理制度等的说明);
(二) 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30号、第31号和第62号规定资质要求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 资质申请表、电子文档报送要求请从公共电子邮箱下载(邮箱用户名:dzzh2014@sina.co m 密码:nmggtt)。
二、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请单位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将申报材料(纸质、PDF电子版光盘各一份)报送至国土资源政务大厅。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