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土地调查办发【2018】8号)要求,对拟参与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区外甲级测绘资质单位进行报备核实。有意参与我区此项工作的单位,请下载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测绘资质单位报备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7月20日前将扫描件电子文档发送至我厅指定电子邮箱,过期不再受理。我厅核实后予以分批公布。
联系人:卢林田
联系电话:0471—4215839
电子邮箱:154241725@qq.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测绘资质单位报备表》
特此公告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