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团结带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真抓实干,全面落实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支撑。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一)创新举措,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国土资源厅尽力发挥保障和调控作用,助力稳增长、调结构。先后出台了稳增长19条实施意见和促进土地供应的“硬五条”政策,从减少用地审批环节,进一步降低用地成本等方面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针对“十个全覆盖”工程用地保障新任务,专门组织盟市、旗县业务骨干开展两期用地业务培训,下放“十个全覆盖”工程用地审批权,确保“十个全覆盖”用地保障到位、合法依规。
(二)多措并举,加强建设用地保障。通过争取增量、盘活存量,调整空间规模等措施,切实保障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基础设施以及民生项目用地。全年共争取国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1.66万公顷,较2014年增长了9.34%,位居东北地区第一、华北地区第二、西北地区第二;争取54条自治区批准交通项目全部纳入国家用地保障,实行用地计划单列;加大建设用地供应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全年建设用地供应2.1万公顷,其中盘活利用存量土地1.09万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51.9%;紧紧抓住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契机,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空间规模10多万公顷,基本保障我区“十三五”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三)创新勘查机制,大力推进找矿突破。全面实施“358”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点推进整装勘查、集中勘查和合作勘查。2015年,全区地勘查投入总计70.16亿元,其中非油气地质勘查投入资金37.16亿元,油气勘查投入33亿元,拉动社会投资26.42亿元。先后发现7处大型以上铀矿床,已探获的铀资源量位居全国首位;新发现曹四夭钼矿、高尔旗银铅锌矿等一批大中型金属矿床;实施地质找矿“走出去”战略,重点推进对俄蒙矿业合作的同时,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独立登记探矿权15宗,合作项目90多个,潜在价值17亿元。
(四)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切实保护耕地,提升质量。全年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600万亩,超50%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不仅增加了耕地数量,提升了耕地质量,也有效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取得了“治地、节水、增粮、富民”的良好效果。
(五)激活资源金融潜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针对当前经济下行背景下企业资金压力大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土地、矿业权抵押融资力度,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充分释放国土资源抵押潜能。2015年,共办理矿业权抵押137项,累计抵押金额419亿元;国有土地抵押9.67万宗,抵押金额4291亿元;集体土地抵押56宗,抵押金额1亿元。同时,大力推进土地收储融资,自治区土地收储中心共申报项目贷款143.5亿元,累计贷款余额123亿元,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帮助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强化资源资本化运作,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围绕自治区“五大基地”建设,深入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矿业集团参与建设的霍林河300万吨煤电铝一体化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8亿元,现已建成200万吨产能;兴和2×35万千瓦电厂一期工程已建成并组网发电;兴安盟40亿立方米煤制气、绿能多晶硅等一批重点项目正在抓紧建设。同时,更加强化资源的资本功能。截至目前,矿业集团获得银行意向授信1200多亿元,落实授信350亿元,并成功获得了37亿元中期票据和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注册发行资格,发行中期票据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5亿元。直接融资工作的启动,不仅改善了矿业集团的融资结构,降低了融资成本,而且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七)坚持生态优先,强化地质环境治理。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和“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等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变被动开发为主动治理,通过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加强绿色矿山和和谐矿区建设,落实“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和“谁破坏、谁治理”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地质环境治理力度,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因矿业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2015年,自治区首次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纳入对盟市领导班子考核范围。自治区下发政府令颁布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成为全国第一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省级政府规章,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制定了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进一步规范开发与治理行为。2015年,全区共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14.9亿元,治理面积达181.1平方公里,矿区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在全面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狠抓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着力破解热点、焦点问题。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比价招投标机制。坚持以市场化、公开化为主导,以保障公平交易、降低工程成本、防止廉政风险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比价招投标机制。共完成542个标段的土地整治项目及12个标段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比价招投标工作,总节约资金近6.66亿元。其中,土地整治项目总降价比率18.8%,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总降价比率43.1%。矿业集团兴和2×35万千瓦热点联产项目,通过比价机制,成为自治区同类项目造价最低电厂;霍林河电解铝项目每套机组比市场价便宜1.5至2亿元,实现了工作规范有序、节省资金、降低成本“一举多得”的效果。
二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完成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工作,并在二连浩特市颁发了全区第一本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农村牧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实现了城乡土地登记全覆盖;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下,和林格尔县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地勘单位事企分开改革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除个别重点煤炭资源开发项目外,新设置煤炭矿业权全部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对土地和矿产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开展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共清理煤炭资源88.2亿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是着力推进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在持续抓好审计监督、巡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全面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重点地区、典型违法案件从严整治,切实维护国土资源开发秩序。2015年,全区共立案查处涉地违法案件437起,涉及土地面积1236.2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87.78公顷),共收缴罚没款2571.93万元,没收构建物44.34万平方米,收回土地16.9公顷;给予行政处分20人。立案查处涉矿违法案件203起,收缴罚没款332.84万元。经过集中攻坚,全区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总数下降76%,违法面积下降36%。
二、党风廉政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紧紧抓住“两方案一计划一措施”,善始善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第一批活动单位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和“四个一”要求,坚持高起点超前谋划、高标准启动开局、高质量组织推进,在精心组织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交流研讨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部署,把握关键动作,重点针对梳理出的“不严不实”的问题,结合增强保障服务能力加强整改。受到自治区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多次在自治区的推进会、座谈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
(二)落实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始终牢记习总书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谆谆教导,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决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严守“耕地红线、廉政底线、维稳高压线、资源环境生命线”四条防线,创新性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建立了厅党组“四个一”联系点工作机制;围绕自治区党委“1+3”制度体系要求,不断健全指导性强、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每年组织两次各盟市局、厅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和厅机关党支部书记双向述职;连续两年获得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联述联评联考”党建工作单项奖。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始终将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形成了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一是从严从实提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班子全体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了政令畅通。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做到了“三个不决策”,即对思想不统一、认识不一致、多数班子成员不赞成的事项,坚持不决策;对没有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不决策;对没有经过班子集体研究的不决策。班子集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保持个人心情舒畅的和谐共事局面。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举行15次集体学习,召开各种学习会议20余次。二是多措并举打造坚强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党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坚持正确的干部使用导向,坚持任人唯贤,突出实干、担当、干净。举办处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培训班5期,培训学员370余名。组织理论宣讲20余场次、受众逾12000人。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改革创新、保障发展、廉洁从政的心智模式,并建立内部巡视、审计制度,从根本上构建清廉国土机制。加强干部轮岗交流,12个盟市局局长已全部轮岗,选派一批年轻务实的业务骨干上挂下派。坚决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带病提拔”、违规兼职、吃空饷等问题,撤销了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三名处级干部违规兼任职务,对跑官要官的干部一律不予使用。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一方面,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创新监督管理新机制。全面推进资源交易公开化、阳光化,对协议出让之外的矿业权全部进入市场公开竞价交易,矿权交易过程与北京、上海交易所同步联网,视频监督,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针对国土资源土地整治和地质环境治理每年安排资金量大,社会敏感度、关注度高的实际,率先推行比价招投标机制,三年来累计节约资金超过20亿元,项目平均降价比率超过15%。通过不断实践完善,比价招投标机制已成为国土资源工程领域的一张名片,很多其他行业的工程也要求在我厅的招标平台上操作;今年,我们还成功抵御了国际黑客在境外组织的对平台比价系统的攻击。另一方面,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查处问责工作。厅党组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在设备、经费等方面全力保障,为纪检监察机构突出主业主责、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创造条件。积极推动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纪检组长集中精力抓执纪监督问责,真正聚焦主责、回归主业。建立了全覆盖的内部巡视制度。深入整治“四风”并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国土资源部向全国国土资源部门专题介绍了我区的做法。
2015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与国土资源改革发展的需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发展中还存在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仍时有发生;闲置土地处置难度进一步加大;少数勘查项目质量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廉政建设与制度建设还面临着不少挑战;少数基层干部还存在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的问题,等等。
三、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力促进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着力抓好重点难点工作,确保“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切实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 。
一是以创新理念增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新动力。把创新摆在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持之以恒加以推进。落实好国家提出的实行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加强产业用地政策督导落实,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及时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用地应保尽保等政策。
二是以协调理念构建国土资源保护开发新格局。认真研究落实国家提出的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双控”、“三线”为基本约束,强化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严格管制建设用地空间,分类推进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促进矿业开发与区域发展相协调。
三是以绿色理念开辟国土资源永续利用新途径。超前谋划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出让制度方案的制定;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开展土地重金属污染调查;严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三率”考核;进一步开展国情普查详查,摸清底数,为相关改革发展工作奠定坚实数据基础。
四是以开放理念拓展国土资源合作发展新空间。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以俄蒙为重点加强矿产资源领域,特别是地质勘查合作力度。
五是以共享理念实现国土资源惠民利民新成效。切实落实好国家提出的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享机制,推动资源开发与扶贫工程攻坚相结合,国家重大工程补耕库在全国统筹,加快省级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国土资源公共服务水平等政策措施。
(二)全力促进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 。
去产能方面,严格按照自治区“五个一批”要求,抓好煤炭产能消化,严把土地供应关。积极促进转化企业与拥有矿业权的企业合作,支持煤炭企业发展下游深加工产业。
去库存方面,根据房地产库存情况,分类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房地产供地计划,房地产库存压力较大的城市要减少甚至停止商品住宅供地。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较快、房地产去库存成效突出的城镇,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相应增加住房用地指标。
降成本方面,要深入研究降低企业特别是实体经济企业用地成本问题,合理确定地价水平,防止企业用地价格过快上涨、加重企业用地成本。创新企业用地模式,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出让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利用存量用地、荒废地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继续利用好2015年出台的十九条政策措施。
补短板方面,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推进“十个全覆盖”、农牧区危房改造、改变“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现象这个最大的短板上出实招、求实效。从今年起,国家将对扶贫开发重点旗县专项安排计划指标600亩;异地扶贫搬迁,允许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占用集体土地的,探索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
(三)突出抓好重点难点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闲置土地处置。目前,我区统计的闲置土地面积7000多公顷,在全国排第5位。特别是我区闲置土地处置率在全国排倒数第2位,情况不容乐观。2016年全区上下要齐心协力,多措并举,创新思路,确保年内闲置土地整改处置率达到70%以上。同时,要设定时限,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对闲置土地规模较大、处置率不高的地区,核减计划指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到年中对处置率达不到70%的,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二是突出抓好“十个全覆盖”用地保障。要将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用地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十个全覆盖”用地全面保障到位,坚决避免出现违法用地。要制定专项考评办法,严格落实奖惩,对工作不力的,该召回的坚决召回。
三是突出抓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力争上半年全部健全登记机构,完成房屋登记档案、数据的移交和窗口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以满足当前管理为目标,急用先行,开展数据整合。加快完善制度支撑、信息支撑,理顺相关职能职责,力争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旗县(区)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四是突出抓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争取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700万亩,同时做好历史遗留项目的收口工作。要积极提炼升华各地土地整治创新模式,用以指导推进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参建单位管理,确保整治质量和成效。
五是突出抓好地质找矿。争取投入地勘资金50亿元左右,在鄂尔多斯盆地、松辽盆地、二连盆地部署开展油气、铀等绿色能源矿产勘查工作,打造我区世界级新能源基地;瞄准新兴战略性矿产产业发展方向,在阿拉善、巴彦淖尔、包头及乌兰察布推进稀土、石墨、钾盐及三稀元素等新兴战略性矿产勘查,筑牢和提升我区稀土等新兴战略性矿产的地位。要深刻吸取乌兰察布白红沟假矿权诈骗案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勘查质量监管。
六是突出抓好地质环境治理。争取全年投入不低于6亿元,治理面积不低于70平方公里。重点围绕“三区两线”,特别是重要城镇周边、重要景观区和重要矿区加强地质环境治理。推进生产矿山分期治理,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对已占用的土地进行“边生产边治理”。加快遗留地环项目清理工作。全力做好阿尔山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
七是突出抓好执法监察。严守执法监察环境线、权益线、热点线、问责线四条底线,积极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事前监管,提前入手,主动作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特别是对媒体曝光、公众关注、群众举报、上级交转办的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查处,对违法征占基本农田、严重侵害农牧民权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重大违法行为施以重典,从重处理,公开曝光,始终保持对违法者的高压态势。全年确保土地违法数量下降50%。
八是突出抓好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加快建设新型基础测绘工作布局,加快基础测绘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工作手段、工作重点的转型和变革。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坚持应用导向、按需测绘,边测绘、边应用、边更新、边完善。继续抓好数字城市建设,全面完成国情普查并适时开展国情监测工作。
九是突出抓好能力建设。借助国土资源部“能力建设年”契机,着力抓好干部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坚强队伍,锤炼一批敢于担当、不怕困难的优秀干部。要加强学习培训,针对实际调整充实学习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加大培训频次和力度。要加强干部交流培训,通过多岗位培养提高干部能力。要进一步从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加快简政放权、流程再造,在土地减少审批要件、下放审批权限的基础上,重点简化矿业审批程序。要集中化解一批基层关注、群众关心的疑难复杂问题,包括房产证办理中涉及土地问题、矿业权重叠设置、历史遗留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土地整治和地质环境治理遗留项目、审计整改问题、资金结转、地勘单位事企分离改革等。
十是持久有力抓好廉政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监管机制,扎紧机制的“篱笆”,织密制度的“网眼”;针对土地出让、资源配置等领域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新制度、新政策,不断提高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程序,严格执行比价招投标机制,从根本上降低廉政风险。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巡视、巡查、内部审计,掌握实情、排查隐患,使腐败隐患点和风险点早发现、早警示、早查处。要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反腐高压态势传导到全系统的每个神经末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