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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地质环境治理督查工作情况统计通报
【来源】【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30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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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554号)的要求,814日至914日,厅组织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及盟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 组成4个督查组,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建设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互查

  一、全区基本情况

  (一)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

  全区生产矿山保证金制度执行情况整体较好,大部分盟市保证金核定、缴存、返还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实施,核定比较合理,按期要求矿山企业足额缴存,保证金管理建档整体较为规范,资料较为齐全。治理验收程序基本符合规定,保证金返还及时合理。呼伦贝尔市油、气矿种的保证金也已完成缴存。

  截至20159月底,全区十四个盟市有效矿权矿山数4380家,已编制评审治理方案的矿山数4297家,方案编制率98.1%,赤峰、呼伦贝尔、锡林郭勒、二连浩特、兴安盟、巴彦淖尔、呼和浩特治理方案编制率为100%。已编制评审分期治理方案的矿山数1993家。矿山企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总额307690.89万元,保证金缴存率98.8%。其中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和二连浩特市均100%缴存(包括石油、天然气保证金)。

2015年企业开展分期治理已验收矿山数460个,验收率46.6%,验收面积83.64 km2,其中锡林郭勒盟验收率100%、乌兰察布市82.9%、巴彦淖尔市74.47%、鄂尔多斯市57.9%、包头市57.14%。到9月份,全区停产矿山共2440家,停产率55.7%。其中,乌兰察布市84.4%、呼和浩特75.5%、乌海70.4%

  全区各盟(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详见表1

全区各盟(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统计表

盟市

在期矿

山总数

停产矿山数

停产率(%

治理方案编制率(%

保证金缴存率(%

缴存保证金总额

(万元)

已编制分期治理方案数

2015年分期治理应验收数

2015年分期治理已验收数

2015年分期治理验收率(%

2015年实际验收治理面积(km2

累计验收面积(km2

2015年投入资金(万元)

呼和浩特市

204

154

75.5

100

100

8491

139

56

6

10.7

0.79

3.33

72.78

包头市

281

184

65.5

99

98

14293

2

7

4

57.14

0.046

0.05

9800

乌海市

125

88

70.4

89

90

29100

22

57

0

0

0

0

0

赤峰市

845

497

58.8

100

100

64795.25

614

111

29

26.13

4.66

4.66

2027.3

通辽市

388

132

34

100

100

12000

184

28

5

17.86

0.79

15.7

583.69

呼伦贝尔市

270

106

39.3

100

100

24000

79

25

0

0

0

18.67

0

鄂尔多斯市

918

493

53.7

94

98

67800

243

95

55

57.9

61.659

111.7

10442

兴安盟

256

135

52.7

100

99

4210

25

74

1

1.35

0.02

0.02

151

锡林郭勒盟

242

55

22.7

100

100

26000

242

196

196

100

9.24

43.53

5926.3

乌兰察布市

263

222

84.4

99

99

16900

235

41

34

82.93

0.77

1.29

3563.46

巴彦淖尔市

312

211

67.6

100

100

25600

146

141

105

74.47

4.31

37.42

1734.73

阿拉善盟

248

157

63.3

96

97

13300

51

51

25

49.2

1.36

29.14

324.92

满洲里市

15

1

6.7

93

100

1072.94

0

15

0

0

0

0

0

二连浩特市

13

5

38.5

100

100

128.7

11

5

0

0

0

0

0

总计

4380

2440

55.7

98.1

98.8

307690.89

1993

902

460

51

83.64

265.51

34626.18

  (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各地继续推进国家和自治区投资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各项工作,2015年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验收27项,完成治理面积21.561 km2。到2015年底前应该验收(即2012年及以前安排的项目)但尚未验收的项目总计74项,面积为79.561 km2。根据各盟市上报的项目执行情况统计结果,预计到2015年底各盟市应治理项目26项,治理面积30.241km2

  各地在推进生态文件建设中,更加注重了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作,各级政府投入资金力度不断加大,收到了较好效果。部分盟市已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台账,对于涉及民生的矿山地质环境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基本上得到了合理的解决。截止目前,利用自治区以奖代投资金带动地方政府投入项目57,资金35158万元,其中锡林郭勒盟14167万元、包头市4357万元、呼伦贝尔市3520万元、鄂尔多斯市2000万元、巴彦淖尔市1420万元、二连浩特100万元、满洲里80万元、呼和浩特市8000万元,通辽市1514万元。

  各盟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执行情况见表2

全区各盟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盟市

2012年度以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地方投入资金项目

应治理项目数

面积(km2

已验收项目数

已验收面积(km2

项目说明

治理项目数

资金投入(万元)

阿拉善盟

2

2.15

0

0

预计验收项目2项,面积2.15 km2

0

0

巴彦淖尔市

1

3.59

0

0

项目正在变更

4

1420

乌海市

7

4.616

0

0

市国土局没有承诺

0

0

包头市

5

8.454

0

0

预计验收项目2项,面积2.454 km22个项目明年完成验收,1个项目正在变更。

5

4357

呼和浩特市

1

0.931

0

0

正在施工中

1

8000

鄂尔多斯市

3

9.89

0

0

1个项目涉及审计问题,验收资料不全,无法整改;1个项目未按设计进行施工,申请延期验收;1个项目预计完成验收,面积9.47 km2

1

2000

呼伦贝尔市

4

1.848

0

0

1个项目正在变更, 3个项目预计验收,面积1.757 km2

15

3520

兴安盟

16

8.267

0

0

9个项目为历史遗留问题,资料不全无法验收;其余7个项目中有3个申请变更,2个正在施工,1个项目涉及审计问题整改困难,1个项目拟申请终止后终验,面积0.2 km2

0

0

满洲里市

0

0

0

0

--

1

80

通辽市

7

5.389

0

0

7个项目中有5个项目拟验收,面积2.795 km21个申请终止,1个延期验收。

6

1514

锡林郭勒盟

6

4.43

3

3.251

其余3个项目终验未通过,正在整改。

23

14167

二连浩特市

2

2.85

0

0

2个项目拟申请终验,拟完成面积2.85 km2

1

10

赤峰市

11

19.839

0

0

3个项目已申请终验,面积2.415 km25个进行整改,正在实施2个项目,1个拟撤销。

0

0

乌兰察布市

9

7.307

1

0.01

3个项目拟验收,面积 2.889km23个项目正在实施,2个项目拟变更。

0

0

合计

74

79.561

4

3.261

 

57

35158


  (三)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矿山)公园建设管理

  1阿拉善沙漠世界地质公园在认真分析研究201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次中评估专家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分三个阶段落实整改意见。目前,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两个阶段工作均已完成,正在逐条落实阶段。并在积极准备2017年中评估准备工作行了督查。

  2、克什克腾旗世界地质公园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对克什克腾旗世界地质公园评估意见进行了整改,均已整改完毕。2017年中期评估准备工作已经安排。

  3阿尔山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工作,按照76日自治区主席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各部门职责分工,在软硬件建设方面绝大部分有序进行、卓有成效,申报材料已于9月如期上报国土资源部。

  4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矿山)公园建设项目实施进展不快,除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和巴彦淖尔市外,其它盟市历史的问题比较多,具体情况见表2

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表

序号

盟(市)

未完成项目数

项目实施进展

 
 

1

阿拉善盟

1

2013年度自治区投资600万元正常实施,计划年底提请验收。

 

2

赤峰市

19

未完成自治区最终验收的19个项目中,5个完成了市局的初步验收。

 

3

鄂尔多斯市

6

正在实施中的项目4个,未实施项目2个。

 

4

二连浩特市

6

已完成并已上报验收资料的项目1个,正在实施的项目5个。

 

5

呼伦贝尔市

4

2个项目年底前可完成验收工作。2个项目正在组织验收材料。

 

6

呼和浩特市

2

2013年项目正在实施中,2014年项目设计正在修改中。

 

7

乌兰察布市

16

10个项目已完成保护区项目实施任务并通过自治区验收,其它

6项正在实施,均为四子王旗地质遗迹保护项目。

 

8

锡林郭勒盟

0

6个项目全部通过验收。

 

9

巴彦淖尔市

1

因恐龙装架工作较细,发表论文时间较长。现已基本完成工程量,准备验收资料

 

10

兴安盟

6

3个项已做设计变更。2个项目已做竣工决算,计划上报厅验收。1个项目正在开展。

 

  二、各盟市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一)巴彦淖尔市“百日专项行动”有效果

  2015年巴彦淖尔市在全市境内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百日专项行动,为了做好该项工作,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编制了《巴彦淖尔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治理工程内容和技术标准要求》,明确了矿山企业治理的内容及技术标准。每15天对各旗县区矿山地质环境百日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截止目前,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百日专项行动中全市共363户矿山已完成整改的矿山共316户,已通过旗县区初验的矿山289户,市局组织专家验收了156户,治理面积为14.766平方公里,投入治理资金8516万元。

  (二)呼伦贝尔市“先建后补、以奖代投有特色

为发挥市本级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的示范效益,呼伦贝尔市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项目运行管理模式,市政府印发了《呼伦贝尔市本级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先建后补、以奖代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和矿山企业积极响应,踊跃参与,20148个项目顺利完成外业施工和内业整理工作,并通过专家组的复检评估,项目总投资2478万元,完成治理面积145.79公顷;2015年又启动15个项目,涉及9个旗市、治理面积138.08公顷,预算资金3520.08万元。

  (三)通辽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执法检查有实效

在各旗县局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从720日开始至730日,通辽市国土资源局分三个督查组,对九个旗县市区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于87日召开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执法检查通报会。在全市398家矿山企业中,全市首期保证金存储率为100%,存储金额为1.2亿元。全市矿山企业首期治理通过验收282家,已验收治理面积15.7平方公里。“三区两线”范围内需要治理的闭坑矿山有25家、生产矿山85家。目前,生产矿山90%已完成治理。在闭坑无主矿山治理中,霍市政府今年已投入1500万元进行治理,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扎旗政府投入近1亿元,对鲁北周边和304国道两侧进行治理,效果显著。市财政今年也已拿出300万元用于闭坑矿山环境治理。

  (四)锡林郭勒盟治理历史遗留地质环境有力度

锡林郭勒盟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开展与实施,2014年起计划3年投入30亿元资金,完成“三区两线”(城镇周边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交通沿线、河岸线)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在20144月盟行署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办发[2014]36号)文件,分别对露天煤矿、非煤矿山和井采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企业、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政府令[212]号)文件精神,锡林郭勒盟编制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实施意见。2014年度—2015年全盟重点开展治理了国道207(锡林浩特段、太仆寺旗段)沿线、省道308(多伦县段)沿线、省道101(东苏旗、阿巴嘎旗、东乌旗、乌拉盖段)沿线、省道207(西乌旗段)沿线,锡林浩特市周边、满都拉图镇周边、乌里雅斯太镇周边、赛汉塔拉镇周边等114个治理区域,治理了大小废弃无主采坑786个,总治理面积达47.4 km2,总投入资金达4.49亿元。其中:2014年度治理87区域,治理面积33.54 km2,治理大小废弃无主采坑503个,投入资金2.64亿元。2015年治理区域 27个,治理面积13.86 km2,治理大小废弃无主采坑283个,投入资金1.85亿元。同时盟国土资源局结合全盟“十个全覆盖”重点工程,积极组织开展2015年度第二批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的实地核实、方案评审等申报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治理方案评审、保证金缴存、治理工程验收管理欠规范。部分盟市《治理方案》和《分期治理方案》的评审专家组成欠合理、备案文本不规范。部分评审组织单位没有建立编制单位和专家诚信档案,个别盟市保证金管理档案不规范,归档资料不全,矿山缺失保证金缴存登记卡和回执单;治理工程验收资料总结简单,无具体工程量、影像材料不全,缺少治理区坐标、面积等内容。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部分国土资源部发证的煤炭、油气等矿山企业未能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个别盟市普通建筑材料、砂石粘土矿尚未一次性全额缴存保证金。乌海市、满洲里市有的矿山企业未能足额缴存保证金。

《全区各盟市未编制治理方案的矿山名录》见附件1,《全区各盟市未缴存保证金的矿山名录》见附件2

  (二)首期治理工作不平衡、总体推进速度不快。目前,全区大部分盟市已开展首期治理验收工作,但全区生产矿山仅为验收率46.6%,由于各盟市重视程度不同,治理和验收进展参差不齐,发展很不平衡: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基本实现了“边开采边治理”,而乌海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赤峰市、兴安盟治理和验收工作才刚开始,有的盟市还未验收一个矿山,全区生产矿山到期治理验收情况不容乐观。部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保护方面也做的较差,矿区废渣、废石堆放混乱,破坏占地面积大。由于矿权面积较小,保证金数额较少,约束矿山进行地质环境治理的作用有限,全区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点多面广,规模小、管理难度大。

  (三)国家自治区出资的地质环境项目进展缓慢。从督查情况看,自全区开展国家、自治区安排项目清理以来,各盟市高度重视,也做了大量工作,但问题积压比较严重,一些盟市推进缓慢。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设计不合理造成继续施工难以达到设计效果不能验收,有是因实工地区存在搬迁、争议等原因而影响实施进度或无法继续实施,有的项目没有按设计区域、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实施,未履行变更程序,无变更手续,造成项目无法按设计验收,还有其他原因,如涉及审计问题整改的项目、兴安盟涉案项目等等,清理存在一定难度。项目进展缓慢的盟市有:乌海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和二连浩特市。

  (四)地质(矿山)公园建设难度大。地质公园建设主体是所在地政府,一些地区重牌子,轻管理和投入,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不大,一些地区地质公园的管理体制不顺,建设工作开展难度大。从目前情况看,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和阿拉善沙漠世界地质公园2017年面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再次评估,时间过半,但是任务才刚刚开始,只是停留在准备阶段。阿尔山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工作取得诸多成果,但在景观区基础设施,特别是各景区陈列馆、游客中心建设和园区环境整治方面推进十分缓慢,主要存在与林业部门工作协调问题。地质公园进社区、进学校等“六进”工作以及软硬件建设方面离世界地质公园标准还有很大差距。翁牛特自治区级地质公园于200912月获得资格,按要求建设期为3年,至今尚未申请自治区验收;林西县大井子国家矿山公园于20105月获得资格,按要求建设期为2年,还未达到开园揭碑条件,需加快公园建设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在厅集中式的培训的基础上,各盟市要加大对管理部门、矿山企业和技术服务单位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宣传与培训力度。要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建立本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台帐,规范操作程序;要细化、完善《治理方案》的评审、保证金缴存、结转及返还、治理工程验收等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矿山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在检查中发现没有编制治理方案、没有足额缴存保证金、没有进行分期治理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的规定,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的先下达通知,该公告的公告,该处罚的处罚各级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一定要到位。要充分借鉴先进盟市的好的经验和做法,重点要督促矿山企业按期履行分期治理义务,积极推动连续两期验收合格后提取保证金进行治理工作,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加大项目清理力度。各盟市要继续加快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地质环境项目的清理力度,确保两年内彻底清理所有历史遗留的地质环境项目。对于因各种原因而无法完成或无法正常实施的项目,要逐项深入分析,逐一提出要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措施和建议。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要及时对盟市提出的项目处理建议进行核查提出处理意见。今后,自治区安排的地质环境项目一经实施,各盟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项目施工和监理工作的管理,确保治理工程进度、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要把项目中间监督检查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积累导致项目施工工程内容与设计不符或无法正常实施等现象的发生。

  (四)做好世界地质公园的建设各项工作。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和阿拉善沙漠世界地质公园面临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再次中期评估,赤峰市、阿拉善盟国土资源要高度重视,要将工作内容和要求向政府汇报,并协助当地政府对于上次中评估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快落实,认真做好2017年中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的保护、科研和科普工作,特别是世界地质公园的推广与交流,提高公园的显示度。阿尔山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存在多部门协调、陈列馆建设、宣传推广等诸多问题,兴安盟国土资源局要加大协调、组织和指导工作力度,确保世界地质公园申报成功。

各盟市要针对这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整改。同时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加大制度设计,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12月底前,各盟市要将整改结果报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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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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