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土资源部的支持和指导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推动,并按照自治区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不断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制度,狠抓落实,继续优化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全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领域得到不断拓展,工作内涵得到不断深化,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方面内容,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按照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突出“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这一主题,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打造阳光、透明、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政务服务体系。全年围绕中心工作和年初既定工作目标,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全面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反腐倡廉、提升服务水平等工作齐抓共管,以创建文明机关、勤政廉政机关和服务型机关为抓手,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职责分工,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形成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落实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㈠ 公开的主要内容
领导介绍、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有关的规划计划;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执法监察种类、依据、程序以及处理结果等;公务员招录、人事任免等人事管理情况;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二) 公开基本情况
1.门户网站:2014年进行了系统升级和版面调整、改进,网站系统功能逐步得到完善,实现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内容的全面性和管理的互动性;及时对网站版面进行优化设计,整体效果较好,网站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增强,点击率较上年大幅度提升;对网站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平台三大专栏,丰富了栏目内容,增强了可读性、全面性和便捷性。全年内、外网网站共发布12000余条信息,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数据3934条(累计发布38397条)。门户网站总点击率880余万次,收到咨询581件,均予以及时回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行政经费支出决算统计数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1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行政经费支出决算统计数公开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3〕88号)文件精神,于2014年5月22日公开了我厅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9月份,及时、准确地公开了2013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行政经费决算统计数。同时,按要求在公开部门预决算后一周内,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报送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厅门户网站在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交流等方面,收到了较好效果: 在自治区政府47个政务门户网站绩效评估中,我厅位居第2名,较上年度上升了3个名次;在2014年在国家电子政务理事会主办的“2014?政府网站精品栏目”评选活动中,厅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被评为“2014年政府网站特色栏目奖”;全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开公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检查中取得自治区本级部门第一名,得到自治区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与好评。
2.政务大厅:近年来,国土资源政务大厅一直作为我厅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阳光行政的主要工作窗口,优质高效、规范运转。按照我厅制定的《内蒙古国土资源政务大厅相关制度》,同时从制度上对完成各项业务的职能、职责、时限等做了明确的要求。充分发挥业务电子化、协作网络化的优势,保证阳光行政的全面落实,对接收的报件实现网络化封闭运行。凡厅本级审核和登记备案的报件及咨询,一律纳入大厅办理,实行网上报送、网上审批、统一受理、统一出口、限时办结,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改进了服务质量,规范了服务行为,还信守了服务承诺,树立了服务新风,受到了基层单位与行政相对人的一致好评。
全年经厅政务大厅窗口受理的项目6359件,(其中:探矿权审批2424件;采矿权审批1912件;建设用地预审件171;建设用地审批件998,地址灾害资质审批104件,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规划审核51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26件;地质公园审查1件;矿产资源储量登记520件;矿业权价款评估结果备案146件),办结件6105,其余254件由于规划指标限制、补正等原因,正在办理。全年报件“接办分离、许可标准、全程监督、服务便民”的电子化、透明化办公,大幅提升阳光行政工作水平,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一致好评。
3.传统媒体:2014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不断创新管理,综合施措,主动作为,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的困难和风险,全面落实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十个全覆盖”等重大方针政策和重点项目,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强化服务保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专线电话等媒体,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重大事项,解答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在新华社新闻网、《人民日报》、《内蒙古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矿业报》、《中国测绘报》、《北方新报》、《实践》、《内蒙古工作》及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刊发各类宣传稿件共200余篇,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编发了以“高天厚土—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全面深化改革的创新实践”专版和《内蒙古日报》我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专题系列报道;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保密法宣传月”及“科普宣传周”通过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宣传活动,共展出图片300余幅、宣传栏100余块;协同自治区主要媒体开展采访报道活动,共刊发各类新闻稿件50余条;为国土资源部、内蒙古年鉴及自治区人大、政协、法制等自治区十余种刊物提供相关宣传资料10余份。共编辑《内部情况通报》54期,《工作动态》目前编辑共60期,信息质量显著提高,较全面地反映了全区国土资源管理重点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2014年,我厅宣传工作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评为“宣传内蒙古奖”。
全年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国土资源部信息312条,近5万字,60%以上被采用。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分管厅长为新闻发言人,按程序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公布工作情况。
4.新兴媒体。积极开拓与用户群众新的网络联系渠道,开发建设并上线投入使用了国土资源厅门户移动版网站(手机版)和国土资源厅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为“内蒙古国土资源”),为用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方便用户浏览、查询国土资源厅所发布的各类动态及主动公开数据等。
5.公共借阅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地质资料电子阅览室作用,深入推进“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和“馆藏土地档案数字化”工作,全年接收和验收汇交成果地质资料1072档,全年共接待各类借阅人员1092人次,提供各类借阅资料7924档100余万件次,并收到基层单位赠送的“急汇交人所急 热情高效服务”等锦旗。
6.来电来信来访:厅本级畅通沟通渠道,积极化解矛盾,全年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电1280件次;接待群众来访232批次,共828人次,(其中:集体访48批次,456人次)。面对复杂来信来电来访问题,我厅创新工作方式,与群众零距离沟通,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共办理各类信访事项1748件,答复率100%。代自治区政府完成信访复查复核案件3件,厅本级完成信访复查复核案件各6件。同时,在重点信访案件处置过程中,注重加强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重点信访案件联合攻坚,努力探索重点信访案件问题的合理解决机制,推动各类信访问题的妥善解决,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书面形式申请30件,主要内容为土地征用、审批等方面事项,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申请人答复, 其中:同意公开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3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公开情况均为0件,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就将此项工作的支出列入日常办公经费预算中。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我厅始终坚持公平、公正、为民、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相关要求开展工作,201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的行政复议8件,其中维持具体要求行政1件,其他情形7件;行政诉讼1件。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改进提升。一是政务公开卫片执法栏目信息由于工作特性不能及时更新;二是信息公开服务工作需进一步增强;三是网站便民服务功能需进一步改进完善;四是对盟市及旗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针对以上不足,我厅下一步将积极改进,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遵照《行政许可法》和《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保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继续把该项工作纳入到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使之成为提升我厅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征地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对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进行重点督查。三是提高处室局和相关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度,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主动公开促依申请公开,力争在以往水平上有新的提升。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