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履职,强化监督,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方面内容,起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准备工作总结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08〕2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则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08〕2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08〕24号)等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一)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公开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及任务分解落实等多项内容,同时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厅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健全机构,建立制度,明确分工,分解落实任务,逐步推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按照主要领导负责制的原则成立了厅领导为组长,厅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我厅先后制定了十余项工作制度,对内、外网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发布都予以了规范,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和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确保网站信息安全与需要公开信息的及时发布。规范了相关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厅制定的各项政务公开措施。同时,注重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三) 强化教育培训。2008年3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及各盟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学习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工作,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7月,参加自治区政府组织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9月,在全区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专题会议上,再次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系统内深入推进该项工作。10月,参加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锡林郭勒盟召开的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现场会后,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了传达和通报,进一步对做好该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畅通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通过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全方位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门户网站。门户网站建设是我厅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之一,我们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途径等工作,将信息分类实现了公开,保证了民众的知情权,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经过多次升级和版面调整、改进,网站系统功能逐步得到加强和完善,实现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内容的全面性、信息管理的互动性,在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交流等方面,收到了显著效果。网站设置了国土资源厅简介、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国土知识、政务文件、办事指南、公众服务、重要通知等10个主栏目,并对各栏目作了进一步的细化。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实现对栏目的自由定制,信息的发布管理,信息的审查,用户的分配,数据库的备份、恢复,网上交互栏目管理等功能,并能够提供对网站首页日浏览量、日平均浏览量、栏目访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据此对相关栏目进行及时更新。保证网站整体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政务信息报送考核机制,实行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信息量明显增多,仅门户网站就收到盟市、厅属单位报送的信息4500余条。及时更新网站工作动态信息,共刊发动态稿件2300余条,网站日均点击量达2000多次。根据全厅中心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捕捉热点信息,全年累计向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党委政府上报信息120余条,采用率达90%。
(二)传统媒体。编发《国土资源情况通报》32期,约20万字;共编发《国土资源工作动态》55期,刊发信息1000余条,充分反映了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完成了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年鉴、《自治区政报》、《史志》等杂志约稿任务。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等区内外煤炭上刊发国土资源宣传稿件250余篇;在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特别纪念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共展出宣传栏160余块,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查阅利用档案120余人次,均做到了及时、准确、无误。围绕“国土资源系统抗震救灾献爱心活动”、赴甘肃灾区地质灾害排查、整顿矿业秩序“回头看”、改革开放30周年国土资源工作成就展示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系列宣传,共刊发稿件15篇,产生了较好社会影响。
(三)政务大厅。在实施“金土工程”的过程中,统筹安排组建国土资源政务大厅及办件信息化所需相关设备,并专门腾出120平方米办公场所,招聘了5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该项工作,11月开始时运行,12月4日正式开始受理报件,截至12月31日,共接收报件119件。这既是我厅落实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阳光行政的重要体现之一,更是我厅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以来就将此项工作的支出列入日常办公经费预算中,该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厅始终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全年我厅未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不断学习和借鉴发达省市及相关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对照检查各项工作,特别是结合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感到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需要今后不断完善和加强。一是政务公开目录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力争更大范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网站功能尚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不断增强在线服务、公众参与等栏目中的互动性,促进亲民和谐氛围的形成,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力度完善政务大厅的各项工作,创新管理方式,要切实转变思维和工作方式,确保各项审批业务进入政务大厅,做到应进必进、应进快进、应进全进,推动政务大厅管理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盟市及旗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和规范,进一步树立我区国土资源服务型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