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我部门2017年度预算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复,已正式执行,现将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责任;规范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组织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自治区国土资源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和测绘行政管理以及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承担自治区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规范自治区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及时准确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规范自治区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负责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自治区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自治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承担全区矿泉水及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和规划管理,负责全区地下水监测网站的统一管理;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推进全区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自治区国土资源开发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编制自治区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项目规划,实施测绘行业管理,指导全区测绘事业工作;负责自治区国土资源信访办理与指导工作;负责对盟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的管理;承办自治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纳入国土资源厅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0个,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国土资源厅本级,内设18个职能处(室)。
2.参公单位1个: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
3.事业单位58个: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包括地勘局(正厅级,包括19个处级地勘单位)、有色地勘局(准厅级,包括11个处级地勘单位)、煤田地质局(准厅级,包括10个处级地勘单位)、测绘地理信息局(准厅级,包括4个处级事业单位)、土地调查规划院、地质调查院、地质环境监测院、国土资源信息院、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治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执法监察总队、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截止2016年7月底,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4208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6673人,离休人员151人,退休人员17384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7年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收入总预算21.95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3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4亿元,占79%,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1亿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4亿元,占11.1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8亿元;其他收入0.60亿元,占2.73%,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5亿元;上年结转1.57亿元,占7.15%,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7亿元。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由于全区经济压力较大,2017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厅财政拨款财政项目控制数低于2016年财政拨款财政项目控制数,造成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
(2)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收支预算总体减少。全国矿业经济整体下行,地勘单位承揽市场项目、地方项目和国家项目难度较大,造成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体减少。
(3)结转和结余下降。我厅积极落实自治区政府和财政厅有关精神,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使结转和结余大幅下降。
(二)2017年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支出总预算21.95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38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亿元,占48.2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3亿元;项目支出8.93亿元,占40.68%,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63亿元;经营支出2.44亿元,占11.1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8亿元。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引进人才费用”(款)支出20万元,为引进测绘人才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98.60万元,为行政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 (项)支出81,158.45万元,为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款)支出2236.80万元,为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机关服务”(款)支出207.01万元,为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土地资源调查”(款)支出9900万元,为事业单位基础测绘、数字城市等项目支出及土地资源科技创新项目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款)支出18,912.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土地资源管理性支出、向社会提供国土资源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及自治区自然博物馆布展项目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款)支出12,145.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地质勘查管理性支出及向社会提供国土资源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款)支出57,875.00万元,为地勘单位地质勘查项目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款)支出2,536.00万元,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项目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事业运行(国土资源事务)”(款)支出17,471.74万元,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以及向社会提供国土资源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款)支出5,619.00万元,为国土资源非税收入返还支出,以及向社会提供国土资源信息服务方面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测绘事务-基础测绘”(款)支出1,100.00万元,为基础测绘项目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测绘事务-事业运行(测绘事务)”(款)支出8,568.80万元,为测绘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向社会提供测绘服务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款)支出1,351.50万元,为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017年,我厅“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2.3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下降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万元;公务接待费269.8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1.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45.5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9.22万元。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地质勘查、基础测绘、土地勘测、地质环境监测等野外生产中。
2017年,厅系统未安排车辆购置计划;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主动压缩“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拟全面推开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加大了野外生产质量检查及考评。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72.7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9.48万元,增长1.10%,主要是部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机关指厅本级和执法监察总队。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全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40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60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91.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14.55万元。工程和货物采购主要是自治区70年大庆项目自然博物馆建设布展及标本购置。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指用于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土地资源调查、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以及国土资源厅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运行等支出。
(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测绘事务(款):指用于基础测绘、航空摄影、测绘工程建设、国家测绘事务和测绘事业单位的运行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反映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三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其中:住房公积金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人:哈成杰,联系电话:0471-4215879。
wwwbet36365娱乐场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