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责任;规范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组织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自治区国土资源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和测绘行政管理以及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承担自治区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规范自治区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及时准确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规范自治区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负责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自治区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自治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承担全区矿泉水及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和规划管理,负责全区地下水监测网站的统一管理;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推进全区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自治区国土资源开发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编制自治区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项目规划,实施测绘行业管理,指导全区测绘事业工作;负责自治区国土资源信访办理与指导工作;负责对盟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的管理;承办自治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纳入2012年国土资源厅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4个,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国土资源厅本级,内设18个职能处(室)
2、参公单位1个: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
3、事业单位62个: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勘局(正厅级,包括20个处级地勘单位)、有色地勘局(准厅级,包括11个处级地勘单位)、煤田地质局(准厅级,包括11个处级地勘单位)、测绘地理信息局(准厅级,包括5个处级事业单位)、土地调查规划院、地质调查院、地质环境监测院、国土资源信息院、土地登记中心、土地整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执法监察总队、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截至2012年12月底,厅系统财政供养人员26469人,其中:在职职工10299人,离休人员214人,退休人员15956人。
二、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三、决算有关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2年国土资源厅本级及所属单位上年结转和结余189,766.49万元,收入364,975.40万元,支出325,861.1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156.92万元,事业单位结余分配25,134,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4,903.25万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2年收入合计364,975.4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691.31万元,占65.39%;经营收入100,418.61万元,占27.51%;其他收入25,865.49万元,占7.08%。其他收入主要是从中央单位和其他单位取得的地勘项目拨款、银行利息等收入。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2年支出合计325,86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67.06万元,占33.90%(人员经费占96.08%,公用经费占3.92%);项目支出138,325.85万元,占42.44%;经营支出77,068.26万元,占23.65%。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55万元,为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41万元,为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62.93万元,为行政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 (项)支出75,097.63万元,为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 (项)支出729.7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经费死亡抚恤和丧葬费支出。
“医疗卫生-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 (项)支出8.59万元,为地质环境监测盟市分站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节能环保-能源节约利用”(款)支出1041.48万元,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和奖励资金支出。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款)支出224,222.82万元,为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监察,基础地质、矿产、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等调查评价工作,以及向社会提供国土资源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测绘事务”(项)支出12,561.16万元,为事业单位测绘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基础测绘项目、向社会提供测绘服务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74.12万元,为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项)支出11,118.63万元,为按照规定标准向离退休职工发放购房补贴的支出。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项)支出43.15万元,为地理区情监测编制方案支出。
(四)行政经费支出统计数
汇总2012年度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2,221.58万元。
(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60.78万元。2012年度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1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08.21万元,2012年末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217辆,主要用于办理公务、应急调查、野外检查等活动。
3、公务接待费475.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工作餐费等支出。
(六)住房改革支出情况
2012年住房改革支出11,118.63万元,主要是为解决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历史遗留的购房补贴问题。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指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和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死亡抚恤(款):指按规定用于列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指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5)节能环保(类)能源节约利用(款):指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事务(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指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建设支出等。
(7)城乡社区事务(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款):指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安排的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土地整理等方面的支出。
(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指用于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土地资源调查、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以及国土资源部本级、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和除科研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的运行等支出。
(9)测绘事务(类)测绘事务(款):指用于基础测绘、航空摄影、测绘工程建设、国家测绘事务和测绘事业单位的运行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三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其中:住房公积金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指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支出。
(三)行政经费支出
行政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个部分: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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