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3、《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二、审批范围和条件:
审批范围:对外提供涉密基础成果成果、解密技术处理 ;
审批条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三、办事流程:
申请人为自治区用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关资料,及可直接到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科技档案资料馆索取资料。申请人为自治区外用户的,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可直接到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科技档案资料馆索取资料。我区用户申请使用区外涉密成果的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填写、提供相关资料,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
四、申报材料: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填写、提供相关资料。
五、办结时限: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
七、咨询电话:0471-4215839
八、投诉电话:0471—4215478
九、受理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11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政务大厅
十、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