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全部
勘查许可证遗失补领办事指南
【来源】【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22日【关闭】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审批范围和条件: 

  审批范围为《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授权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的类别。 

  主要办理条件为申请人为原探矿权人,遗失公告已发布满一个月。 

办事流程: 

      申请人向矿山所在地盟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申请资料,经盟市国土资源局初审通过后报wwwbet36365娱乐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盟市国土资源局向申请人颁发勘查许可证。 

申报材料: 

  1、探矿权人提出的遗失补领申请。 

  2、勘查许可证遗失登报声明(声明满一月后方可办理),厅发证须在自治区级报纸刊登声明(原件,扫描);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原件); 

  4、基层国土资源局出具矿业权属无争议,不存在关闭、注销、暂扣、抵押、查封等情况证明(原件,扫描) 

  5、授权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扫描); 

  6、探矿权价款、使用费交清证明(复印件,扫描原件); 

  7、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办结时限:wwwbet36365娱乐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4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申请表格及获取方式: 

咨询电话:0471-4215467  

受理地址:矿山所在地盟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附件下载: